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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02
86.信托公司在企業(yè)并購中,可以為并購企業(yè)提供什么服務?
答:信托公司在并購事務中,可以為并購企業(yè)提供四類服務:(1)幫助并購企業(yè)進行外部環(huán)境分析和企業(yè)內部條件的具體分析,尋找合適的機會和目標公司;(2)根據并購企業(yè)的戰(zhàn)略,信托公司可以協助評估目標企業(yè),為目標企業(yè)估價,提供“合理價值”建議;(3)作為并購企業(yè)的財務顧問,信托公司會全面參與并購的策劃,并向企業(yè)提供并購方案;(4)與目標公司的股東接觸、洽談及選擇合適的收購方式;(5)協助準備出價文件、利潤預測、編制收購財務計劃以及并購企業(yè)公司公告,詳述收購事宜。
87.投資者小信可以單獨一人設立股票表決權信托嗎?
答:不可以。股票表決權信托是將分散的股東集合起來向信托機構提出申請,目的在于集體行使表決權,是一種聯合行動。一般信托的設立,委托人可以是單獨一個法人或者自然人,但股票表決權信托的委托人至少兩人以上。如果是單獨一人設立該信托,實質上表決權并不會發(fā)生任何變動,沒能發(fā)揮表決權信托的特點與優(yōu)勢,也未能實現集體表決的目的。
88.信托公司會以低價侵吞信托財產嗎?
答:信托公司不會以低價侵吞信托財產,這是違法行為。根據《信托公司受托責任盡職指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信托公司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不得以固有財產與信托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約定或者經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允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除外。
89.商務管理信托的表決權范圍有哪些?
答:商務管理信托合同生效后,受托人因其持有作為信托財產的股份可以向上市公司行使股東所擁有的全部權利,具體權利范圍為:(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對股東大會的各項決議事項行使表決權;(2)依照法律、上市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推薦董事、監(jiān)事以及其他管理人員;參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3)對上市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4)依照法律、上市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得有關信息;(5)上市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6)未經委托人書面特別授權對上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進行表決。但是,受托人不得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信托財產。
90.如果因為信托產品發(fā)生了糾紛,信托消費者有什么辦法或渠道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信托消費者可以通過多個渠道進行合法申訴,包括向信托公司、信托業(yè)協會、銀保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等渠道申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信托消費者向信托公司投訴時,信托公司應當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當信托消費者向信托業(yè)協會投訴時,可以采取電話投訴、信件投訴、到訪投訴等方式,同時應當向協會提交書面材料,協會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就是否受理向投訴人做出答復。協會決定受理的,會通過電話、書面材料、實地走訪等方式調查,并于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答復。投訴的內容應當包含信托消費者姓名、被投訴信托公司名稱、所購買信托產品或者接受信托服務的具體情況及受侵害事實等。投訴內容不全的,協會可以要求補正;拒絕補正的,不予受理。另外,信托公司和協會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時,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向信托消費者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