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中心400 687 0116

關于我們

為客戶打造優(yōu)質金融產品 實現(xiàn)與客戶的共同成長,為中國信托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新的貢獻。

專題丨信托知識百問百答(六)

日期:2020-11-26

26.什么叫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這樣做有何必要?

答: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賣方機構應對投資者履行的一種義務——投資者適當性義務。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印發(fā)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規(guī)定,適當性義務是指賣方機構在向金融消費者推介銷售銀行理財產品、保險投資產品、信托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時,必須履行的了解客戶、了解產品、將適當?shù)漠a品銷售給適合的金融消費者等義務。適當性義務最早出現(xiàn)在美國,用來規(guī)范證券從業(yè)機構的不當行為。近年來,適當性義務內容逐漸充實、完善,在我國各級法院的審判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已成為理財糾紛案件中投資者尋求救濟的直接法律依據(jù)。進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確??蛻裟軌蛟诔浞至私庀嚓P金融產品風險的基礎上,做出投資決策,并承受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因此,適當性義務的履行是“賣者盡責”的主要內容,也是“買者自負”的前提和基礎。

信托公司及其代理機構營銷信托產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和審慎合規(guī)原則,加強信托產品營銷行為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審查管理。一是要求信托公司告知投資者有關合格投資者要求、風險評估等相關信息,充分揭示產品投資風險,加強投資者教育,提高投資者金融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充分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理念。二是要求信托公司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信托產品。加強信托產品風險等級評定,有效評估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不得虛假和夸大宣傳,誤導投資者,不得通過對信托產品進行拆分等方式,向風險承擔能力低于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信托產品。

27.新聞中經常提到的家族信托具體是什么?有什么樣的功能?

答:家族信托發(fā)源于13世紀的英國,16世紀正式成為一項法律制度,后流傳到世界各國,并在美國發(fā)揚光大。銀保監(jiān)會頒布的《信托部關于加強規(guī)范資產管理業(yè)務過渡期內信托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首次對家族信托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單一個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財富的保護、傳承和管理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財產規(guī)劃、風險隔離、資產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業(yè)等定制化事務管理和金融服務的信托業(yè)務。家族信托是信托工具應用于家族財富保護、管理及傳承等家事領域的產物,其核心功能是為委托人的家族利益服務、追求家族目標的實現(xiàn),即通過對家族財產的管理和運用,來維護家族財產的安全、保障家族成員的需要、傳承家族企業(yè)、保護家族隱私。此外還可以服務于家庭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家族慈善等諸多家事內容。

28.通過設立信托,信托消費者可以實現(xiàn)哪些需求?

答:通過設立信托,信托消費者可以實現(xiàn)五類需求,一是實現(xiàn)個人財產管理的需求,信托消費者可以通過設立信托,實現(xiàn)自身財產保值與增值的目的;二是實現(xiàn)家庭財產保障需求,婚姻的一方或者雙方作為委托人,為了保護家庭財產安全,可以設立相應的信托;三是實現(xiàn)子女保障的需求,委托人可以通過設立信托,來保障子女的教育、生活、事業(yè)、婚姻;四是實現(xiàn)遺產管理的需求,委托人可以設立遺囑信托,將財產更好地傳承給繼承人;五是實現(xiàn)養(yǎng)老保障的需求,即委托人為了更好的保障退休生活,設立養(yǎng)老信托。

29.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與銀行提供的家族財富管理有什么不同?

答:信托公司提供的家族信托與銀行提供的家族財富管理在多個方面存在差異。第一,法律關系不同,信托公司為高凈值家庭提供的家族信托產品是依據(jù)信托法律關系設立的,信托財產具有財產獨立、風險隔離等特征,受到《信托法》保護;而銀行提供的家族財富管理服務的依據(jù)通常是《合同法》的委托代理關系,財產不受《信托法》保護。第二,客戶門檻存在一定差異,按照監(jiān)管要求,家族信托財產的價值不低于1000萬元;而銀行家族財富管理的門檻則通常高于1000萬,部分銀行客戶資產3000萬才能達到家族財富管理的要求。第三,投資目的不同,家族信托是以家庭財富的保護、傳承和管理為主要目的,信托公司為高凈值家庭提供財產規(guī)劃、風險隔離、資產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業(yè)等服務;而銀行家族財富管理主要以客戶資產的保值與增值為目的。第四,受益者不同,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應該包括委托人在內的家庭成員,且委托人不得為唯一受益人;銀行提供的家族財富管理服務的受益人通常是委托人自己。

30.經??吹叫磐芯哂胸敻粋鞒泄δ艿拿枋觯@個應該怎么理解?

答:從信托制度層面來看,信托一旦成立,無論委托人和受托人是否存在,信托都會持續(xù)生效。委托人家庭用相關的家族財富成立信托,受托的信托機構通過專業(yè)化管理,讓信托財產創(chuàng)造出持續(xù)的收益,并通過受益人安排,將信托利益?zhèn)鬟f給家族中的子輩及孫輩受益人。在國際上,信托制度通常是家族財富傳承的主要途徑。從實際業(yè)務來看,在英美國家,傳統(tǒng)上會利用隔代信托和積累信托的方式,來實現(xiàn)財產在家族之間的代代傳承。隔代信托,是委托人只把信托財產的部分利益授予其繼承人,包括父母、妻子、子女,而把信托財產的主體利益授予給孫輩,這樣一來,委托人身故后依舊能照顧妻兒的生活,還能夠確保家族財產代代相傳。而積累信托,就是不分配信托財產創(chuàng)造的收益,而把收益繼續(xù)歸入信托財產,實現(xiàn)財產的持續(xù)積累。

相關資訊